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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仁參加2月15日(星期三)辦理環境教育專題講座2小時,務請參加(每年須完成4小時之環教時數)。

辦理環境教育專題講座2小時,現場請簽名。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辦理。
1、辦理時間: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3時。
2、辦理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3、對象:教職員及全體學生。
衛生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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