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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如附件,請參閱。
(一) 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二) 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相關文字。
(三) 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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