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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強防制「新型態電子煙彈(含依托咪酯)」及相關罰則宣導

如附件所示,「新型態電子煙彈(含依托咪酯)」及相關罰則宣導: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持有電子煙罰 3 到 5 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同車乘客最高罰 1 萬 5 千元。拒絕毒害,健康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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