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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中市西屯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1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298號函、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 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定於115年11月28日與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次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規定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4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900元、主任監察員3,200元、管理員為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2,000元。
四、 另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
五、有事參加之教職員公請於9/11前填具附件表格並回傳本校人事室承辦人信箱(mujaytcvs104@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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