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1336號函、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定於115年11月28日同日舉行,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仍需公教人員踴躍加入選務工作。
四、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4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900元、主任監察員3,200元、管理員為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2,000元。
五、 另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
六、有意願報名者請自行下載附件,依附件表單逐項填寫(地址務必寫至鄰里),於9月17日前email至mujaytcvs104@tc.edu.tw 。
一、 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1336號函、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請貴機關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定於115年11月28日同日舉行,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仍需公教人員踴躍加入選務工作。
四、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4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900元、主任監察員3,200元、管理員為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2,000元。
五、 另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
六、有意願報名者請自行下載附件,依附件表單逐項填寫(地址務必寫至鄰里),於9月17日前email至mujaytcvs104@t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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