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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里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2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1336號函、115年3月3日中市選一字第1150000232號函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辦理。
二、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由現任公教人員充任,主任監察員須由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充任,爰請貴機關轉知所屬員工,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115年11月28日同日舉行,因選舉及公民投票案增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需求亦隨之增加,仍請公教人員踴躍參與選務工作。
四、 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之「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所定標準支給。本次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共4張者,主任管理員工作費為新臺幣3,900元、主任監察員3,200元、管理員2,550元、監察員2,300元、預備員2,000元。五、另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
五、 有意報名之教職員工,請於9/16前填具附件報名表單並E-mail至mujaytcvs104@tc.edu.tw,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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