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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作者 : 設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09-15
主旨:有關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下稱本參考指引),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5年9月3日府授環衛字第1150301746號函辦理。
二、 環境部為定期辦理查檢及持續優化本參考指引,前於114年2月26日函送修正指引,並經徵詢相關機關意見修正。
三、 再查本參考指引係參照國際及我國現行危險化學物品管理規範,提出一般性、共同性之管理監督要項、運作貯(儲)存與運輸規範,以及緊急應變處置作業程序等,供各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管理目的與管制需求參考應用。
四、 另本參考指引係提供輔助性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確保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貴校參考遵循並落實相關管理措施。
五、 檢附相關公文及本參考指引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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