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協會受託辦理「中聯油脂事件」團體訴訟申請案,本校10/19收件截止
依據:115年7月24日中市教體字第1150064995號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115年7月21日官方網站記者會新聞稿辦理。
二、旨揭事項配合消保協會統籌規劃辦理,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受理登記期間:115年7月21日(星期二)至115年10月30 日(星期五)止。
(二)受理登記對象: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 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 準)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及公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
(三)受理登記方式:
1、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彙整有意提起團體 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相關表格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表格且皆為正本(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並檢具含父母與請求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
2、各校(園)務必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彙整有 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以正式公 文函送消保協會提出申請(806高雄市前鎮區保泰路 355號6樓之2)。
3、前開公文亦請同步副知本局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知悉掌握申請情形;另所送各項資料之可編輯電子檔案,亦請同步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tcnt2020@gmail.com)。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受致癌沙拉油品污染之產品,如由各校(園)購買者,得由各校(園)統一出具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影本,如由團膳公司購買者,得由團膳公司提供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正本給各校(園),並請加蓋與正本無誤。
2、各校(園)應協助確認並提供使用問題油品批次號碼、問題油品供餐時間,並提供餐點供應表單(含供餐時間與菜品品項)作為證據。
3、各校(園)若具有跨學制或分班受影響情況(如國小 及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高中部及國中部、市(區)立幼兒園設有不同分班等),申請資料表件亦請以學校 (幼兒園)為單位統一彙整函送。
三、為利各校(園)順利協助受影響師生團體訴訟申請作業,各 校(園)可致電本局洽詢: (一)高中以下階段各級學校:教育局體育保健科。 (二)幼兒園: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四、請各校(園)逕至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下載本案申請表格及資訊,或洽消保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電話:07-970-0726。
團訟時間一向冗長,團訟進度都會放在本會官網。消費者可能須等候多年,建議至少每二年向校方關心詢問。
※本校收件期限:115年10月19日(星期一)前(消保協會受理登記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止,惟為利本校彙整資料及辦理後續函送作業,請有意申請者務必於115年10月19日前將資料送至學務處,逾期恕無法納入本校統一彙整。)
※繳交地點:學務處午餐秘書 (由學校統一彙整函送消保協會辦理)
※本校團膳廠商使用問題油品暨受影響班級(114學年):
(1)聯引福懋大豆油,供餐5月26日以後所有菜色(甜湯、飯除外)
(2)吉米:福壽酥炸油,供餐日期6月17日(香酥雞腿)、6月24日(香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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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引 115年5月 |
112製圖甲、112電子甲、112建築乙、 113機械乙、113資訊甲、113電機甲、113餐飲甲乙、113電機實、 114機械甲、114製圖甲、114電子甲、114電機乙、114建築乙、114機加乙、教職員(5/26~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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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引 115年6月 |
113餐飲甲乙、113電機實、113機加乙、 114機械甲乙、114電子甲乙、114電機甲、114機加甲乙、114電機實、教職員(6/1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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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 115年6月 |
113機械甲、113機械乙、113電子甲、113電機乙、113建築甲乙、113機加二甲、 114建築甲、114餐飲乙 |
#113機械乙班,因食用到兩家不同油品(福懋、福壽),申請表請填2份
※請每位消費者務必個別逐一確認文件是否齊全、一律以A4大小印出且單面,並自行拍照或影印留存
□ 1.團體訴訟請求人基本資料表_正本(請據實具體完整填寫) 戶口名簿影本(需含父母與請求學生)
□ 2.請求權讓與同意書_正本(親筆簽名或蓋章可擇一)
□ 3.未與業者達成和解切結書與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_正本
相關申請表格及資訊請參閱附件。消保協會中聯油脂團體訴訟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