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及備取順位名單
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及備取順位名單
說明:
一、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分為「智慧工具機專班」及「機電整合專班」。
二、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智慧工具機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請參閱附件1。
三、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機電整合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請參閱附件2。
四、報到考生如有放棄錄取資格時,將依備取順位名單進行進行遞補,備取順位名單請參閱附件3。
五、確定錄取科別者,應於115年6月17日前(星期三)至本校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及個人照片電子檔,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遇特殊狀況,向本校申請並獲同意者除外。)
六、已錄取者,經本校發現所繳證件或所填各項資料與事實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並不得註冊入學;入學後始被發覺者,得撤銷學籍。
七、 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需於1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二),親送或傳真(04-26870804)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八、 入學報到:115年7月09日(星期四)09:00~11:00。
九、 備取:
(一) 第一階段備取:於5月26日(星期二)至5月29日(星期五)止。未依學校規定期限完成報到者之缺額,本校依序通知備取者報到。
(二) 第二階段備取:於6月09日(星期二)至6月12日(星期五)止。如有正取生放棄繳交畢業證書及錄取資格,本校依序通知備取者報到。
(三) 第三階段備取:於6月23日(星期二)至7月3日(星期五)止。如有正取生放棄繳交畢業證書及錄取資格,本校依序通知備取者報到。
說明:
一、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分為「智慧工具機專班」及「機電整合專班」。
二、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智慧工具機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請參閱附件1。
三、11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契合式人才培育「機電整合專班」錄取且繳交就讀意願書名單請參閱附件2。
四、報到考生如有放棄錄取資格時,將依備取順位名單進行進行遞補,備取順位名單請參閱附件3。
五、確定錄取科別者,應於115年6月17日前(星期三)至本校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及個人照片電子檔,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遇特殊狀況,向本校申請並獲同意者除外。)
六、已錄取者,經本校發現所繳證件或所填各項資料與事實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並不得註冊入學;入學後始被發覺者,得撤銷學籍。
七、 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需於1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二),親送或傳真(04-26870804)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八、 入學報到:115年7月09日(星期四)09:00~11:00。
九、 備取:
(一) 第一階段備取:於5月26日(星期二)至5月29日(星期五)止。未依學校規定期限完成報到者之缺額,本校依序通知備取者報到。
(二) 第二階段備取:於6月09日(星期二)至6月12日(星期五)止。如有正取生放棄繳交畢業證書及錄取資格,本校依序通知備取者報到。
(三) 第三階段備取:於6月23日(星期二)至7月3日(星期五)止。如有正取生放棄繳交畢業證書及錄取資格,本校依序通知備取者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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